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培育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”主题展览项目征集推介工作启动******
本报讯(记者张影)日前,国家文物局、中央文明办、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主题展览项目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正式启动该项工作,旨在深入挖掘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更好发挥志愿服务育人功能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。
《通知》要求,展览选题应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着重征集以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”为主题的展览,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代价值的挖掘阐发。要突出原创性,“让文物说话,讲中国故事”。展览组织和策展机制要健全,内容严谨,形式新颖。鼓励馆际合作开展联展、巡展,促进资源整合与交流协作。倡导社会参与,积极支持志愿者参与策划展览与配套教育活动组织实施。要注重社会效益和文化传播,构建线上、线下联动展示传播体系,提升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。
《通知》指出,申报单位应为在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博物馆或相关文博机构。申报展览为2023年度正式开展的原创性主题展览。国家文物局、中央文明办、中央网信办将对入选的项目开展集中宣传推介,并于2023年5月18日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上公布推介结果。
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及生育数量限制******
中新社成都1月30日电 (记者 王鹏)记者30日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,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近期印发。《办法》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,同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。
四川省卫健委称,完善生育登记制度,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,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、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,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、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。
在此背景下,《办法》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》进行了修订完善,共十六条。
值得关注的是,《办法》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,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,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。
此外,《办法》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。《办法》规定,凡生育子女的公民,均应办理生育登记。
《办法》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(完)